博美(永清)公司面对自然灾害采取应急措施
发布时间:2018-03-14
2月12日,永清县发生了4.3级地震,地震发生后,控股公司和集团公司领导第一时间电话了解博美(永清)公司的情况,要求加强对电缆沟的安全防范,防止漏料发生,特别指示“安全第一,以人为本”。
博美(永清)公司值班领导在3号炉控制室召开了紧急现场会,为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布置了应急措施及各项应急措施的责任人,要求水龙带在3号炉隐患处铺好,停电超过一个小时及时组织拔电极等各项应急工作。公司经理马继祥要求:“安全第一,以人为本。人是第一位的,同时要最大限度地保护好炉体及生产。”生产部同时召开紧急会议,稳定职工思想情绪,疏通好安全通道,确保企业职工生命及生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