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召开领导干部廉政教育大会
发布时间:2017-11-17
9月27日,集团公司召开领导干部廉政教育大会。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所属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本部各部室负责人参加会议。集团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张希雨主持会议。
会上,集团公司党委常委、纪委副书记姚向宾传达了《中共北京市纪委办公厅北京市监察委员会办公厅关于2017年国庆和中秋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监督检查的通知》和《中共北京一轻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十五条实施意见”的实施办法》
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蒋薇在讲话中提出四点要求:一、各单位党政领导,纪检监察干部要切实担负起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十五条实施意见,确保廉洁过节;二、切实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要高度重视本单位和各自分管工作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三、领导干部一定要有高度的政治站位,率先垂范,以上率下,带头讲规矩、守纪律,注意自己的言行,约束自己的行为;四、中秋十一期间,各单位一定要严格管理公车的使用,该封的封,该停的停,确保规范使用公车。